(涉及高校教师(含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含高教管理)、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1.学校下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通知,确定并下达推荐指标,各二级学院(系列)上报职评考核推荐组成员名单(变更备案);
2、人事处召开申报对象培训会议,介绍相关表格填写、申报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等;
3.申报对象填写《台州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台州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收集整理申报材料;
4.申报对象将申报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部)职评考核推荐组进行材料审查和职评推荐,其中社会研究高教管理专业申报对象将申报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行政推荐后,再将申报材料上交综合职评考核推荐组(设教务处)进行材料审查和职评推荐;
5.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直接向校人事处提交送审代表作,由人事处送省内外同行专家进行鉴定;
6.各二级学院(系列)职评考核推荐组将所有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完成推荐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7.经校学工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会同资格审查后,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予以评前公示;
8.召开高级职务、中级职务学科评议组,对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进行评议,并向评聘委员会推荐聘任人选;
9.召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确定资格通过人选,进行聘前公示;
10.下发资格公布文件,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