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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评审系列评聘流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3:47 [来源]: [浏览次数]:

 

(涉及工程、档案、出版、经济、会计、审计、卫计等系列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提前一年提出申请)

 

1.学校下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通知,申报对象填写《台州学院非自主评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表》,收集整理申报材料;

2.申报对象将申报材料交所在部门进行行政推荐后,报送校人事处;

3.经校科研处、人事处会同资格、业绩审查后,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进入评聘推荐程序;

4.召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确定同意推荐人选,反馈给申报对象;

5.次年根据系列主管部门申报文件通知,申报对象准备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校人事处;

6.校人事处会同科研处进行业绩材料审查后,进行报送前公示;

7.校人事处将申报对象材料按原评审权限报送省、市各有关评审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评审;

8.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资格通过审批文件,通过评审者学校予以聘任。

 

注:申报中级资格者接上级部门申报文件后,准备申报材料,报所在部门行政推荐后,提交校人事处,人事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进行申报前公示,报送市有关评审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评审,通过评审者学校予以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