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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学院2025年招聘公告(一)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0:58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近1720亩、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教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2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近250万册,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1840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以上层次人才50人,浙江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80余人,博士800余人。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4家直属附属医院。建立了制药化工、材料建筑、智能制造、电气信息、生命环保等一批与产业群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学科专业群,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其中,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等9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1个,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生态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入艾瑞深校友会学科排名“中国高水平学科”序列,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0强。

、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台州学院2025年招聘计划》(附件1)。2025年台州学院计划招聘各岗位共90人,其中专任教师岗位86人(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计划招聘20人,教学科研岗计划招聘52人,科研岗计划招聘14人),实验员岗位4人。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在1994年2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硕士研究生)一般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在1984年2月18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在197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各岗位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研究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学校认定意见为准。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25年招聘计划一(博士或高级职称)
序号 二级学院 岗位名称 所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 (职称) 人数
1 各二级学院 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不限学科方向 博士 20
2 人文学院 教学科研岗1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世界史、中国史、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方向) 博士 50
3 商学院 教学科研岗2 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 博士
4 外语学院 教学科研岗3 学科教学(英语)、外国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 博士 其中应聘俄语语言文学博士要求具有正高职称
教学科研岗4 国际贸易学 博士 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
5 电信学院 教学科研岗5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数学、统计学 博士
6 生命学院 教学科研岗6 生物学、微生物生态学、修复生态学、植物生态学 博士
教学科研岗7 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 博士
教学科研岗8 生物与医药 博士
教学科研岗9 课程与教学论 博士 本科或硕士阶段专业为下列专业之一:生物学类、生态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类、物理类、化学类。
7 医化学院 教学科研岗10 化学、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与医药、材料科学与工程、药学、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 博士
8 艺术学院 教学科研岗11 设计学 博士
教学科研岗12 材料学、人工智能 博士 本科或硕士阶段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
9 教育学院 教学科研岗13 教育学、体育学 本科或硕士 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具有中小学正高级职称;2.具有中小学省特级教师称号。
教学科研岗14 教育学、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 博士
教学科研岗15 书法 博士 具有岗位相关的副高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到硕士。
10 智造学院 教学科研岗16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 博士
11 建工学院 教学科研岗17 环境科学与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建筑学、土木工程 博士
12 医学院 教学科研岗18 基础医学、护理、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博士
13 马学院 教学科研岗19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中国近现代史、政治经济学、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博士
14 材料学院 教学科研岗20 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光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博士
15 药学院 教学科研岗21 药学、中药学 博士
16 高研院 科研岗1 有机化学 博士 14 分子手性精准调控与应用研究所
科研岗2 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 博士 分子病理与精准药学研究所
科研岗3 化学 博士 药用天然产物研究所
科研岗4 化学 博士 靶向药物研究所
科研岗5 哲学、中国哲学 博士 和合文化研究院
科研岗6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 先进涂层材料研究所
科研岗7 中药学 博士 新药创制研究中心
科研岗8 药学 博士 天然药物与健康产品研究所
科研岗9 有机化学 博士 Laboratory for Asymmetric Catalysis and Synthesis
科研岗10 生物学类、生态学类、自然地理学 博士 全球变化与进化生态学研究所
科研岗11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数学 博士 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研究所
17 医化学院 实验员岗1 化学、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与医药、材料科学与工程、药学 博士 3
材料学院 实验员岗2 能源材料 博士
高研院 实验员岗3 有机化学 博士 有机化学研究所
2025年招聘计划二(硕士)
序号 二级学院 岗位名称 所需学科专业 历(职称)
1 智造学院 实验员岗1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 硕士及以上 1 具有CAAC证书或取得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中国航模锦标赛,中国航空模型锦标赛比赛的获奖证书
2 教育学院 教学科研岗1 体育学 硕士及以上 1 羽毛球国家一级运动员
教学科研岗2 硕士及以上 1 篮球国家一级运动员
1. 开考比例1:3;   2.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3月31日;    3.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4. 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引进类别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需要,引进人才分为五个类别: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含博士和副高)。

1.学科领军人才(A-C类)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国家、省级各类人才水平(标准详询学校人事处)。

2.学科带头人(D类)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省级各类人才水平(标准详询学校人事处)。对于未经省级部门认定人才水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的人才,需符合下列3项中的2项,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单项业绩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自然科学类教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和青年基金);社会科学类教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项(不含青年基金);或主持完成2项横向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且单个项目到款(转化)金额500万以上。

(2)社会科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下同)或第一(或最后)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一级权威,期刊定级按台州学院标准执行,下同);理学、农学和医学类教师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至少4篇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SCI分区按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数据为准,不含会议收录论文,不含综述性或评述性论文,下同);工学类教师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至少3篇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或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第二等次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家级一等奖。

自然科学类教师的业绩成果要求是近五年取得,社会科学类教师业绩成果要求是近八年取得。

国(境)外人才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

3.学术带头人(E类)

在各自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突出贡献,可起带头作用的专家或学者,具备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博士毕业于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国外知名高校(单科性院校除外),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的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单项业绩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自然科学类教师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和青年基金);社会科学类教师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项(不包括青年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2)近五年社会科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或最后)通讯作者在一级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CSSCI(核心版)上发表论文4篇(1篇一级论文视同2篇CSSCI论文,下同);理学、农学和医学类教师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工学类教师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或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

(3)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第三等次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家二等奖及以上,或为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

国(境)外人才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学术带头人引进。

4. 博士(F-H类)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发展潜力。

(1)F类

优秀青年学术骨干;或教学科研业绩达到G类要求的扶持发展学科博士(扶持发展博士学科目录每年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具体见下文)。

青年学术骨干基本要求如下:

在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有很强的科研能力,拥有培养成为省部级以上人才的青年学者的潜力,具备担任学术骨干的能力与水平,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博士毕业于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国外知名高校(单科性院校除外),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的青年人才,单项业绩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①自然科学类教师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社会科学类教师近五年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近五年社会科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或最后)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CSSCI(核心版)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理学、农学和医学等教师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一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科顶刊、影响因子大于10的Nature、Science、Cell子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工学类(材料类专业按理学要求)教师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一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第三等次及以上奖励。

(2)G类

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或教学科研业绩达到H类要求的扶持发展学科博士。

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要求如下:

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分为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博士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需满足下列3项中的1项:

①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

②化学类和材料类博士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或最后)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理学、农学和医学等教师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或最后)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工学类教师或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或最后)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第三等次及以上奖励。

社会科学类博士近五年的教学科研业绩需满足下列3项中1项:

①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核心版)收录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第三等次及以上奖励。

(3)H类

学校引进的应届博士根据学科差异,近五年业绩应达到相应学科的基本条件,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不予引进(扶持发展学科博士除外)。

化学类和材料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理学、农学和医学等博士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工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社会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含扩展版和集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博士毕业后在企事业单位有工作经历的人才,根据在工作岗位上取得应用型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经同行评议可作为H类博士引进。

5.副高(I类)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中引进中小学省级特级教师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谨求实的作风;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创新精神,本人在应用型建设中能发挥积极作用。

三、报名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zjtz.gov.cn “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台州学院—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计划一”(指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的87个岗位,下同)2025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应聘招聘计划一岗位者请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并注明应聘二级学院及学科(专业)岗位或高研院及相应研究所名称,并将材料发送到rsc@tzc.edu.cn邮箱。

“招聘计划二”(指招聘硕士研究生的3个岗位,下同)将增加笔试及面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招聘计划二”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报名截至2025年331日。

应聘招聘计划二岗位者需在2025年7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羽毛球和篮球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可以通过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查询否则不予录用。

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224日-331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224日-43日。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对于招聘计划的表格备注中的特殊要求需要在报名系统中详细填写。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审查的结果。

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连同笔试通知在台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s://rsc.tzc.edu.cn/index.htm)予以公布。

(三)考试

“招聘计划一”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应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招聘计划一”教学科研岗位、科研岗位和实验员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招聘计划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或书籍)。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按照阳光招聘要求,在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笔试及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同时在我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2025年学校引进人才扶持发展学科

0202应用经济学(方向:金融学、国际贸易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教育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方向:英语语言文学)、0701数学、0710生物学(方向:生理学(具有医学背景))、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电气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3建筑学、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1001基础医学(方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2临床医学(方向: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11护理学。

、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

六、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二)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高老师    

E-mail: 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台州学院

2025年2月18


文:人事处/图:人事处/审核:人事处/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