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00余亩、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1710余人。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非专任教师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踏实肯干,服务和合作意识强;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4.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体岗位的学科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学科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我校非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为准。
6.其他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zjtz.gov.cn “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学院网站作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2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28日11:00。
2.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对于招聘计划的表格备注中的特殊要求需要在报名系统中详细填写。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审查的结果。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连同笔试通知在台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s://rsc.tzc.edu.cn/index.htm)予以公布。
(三)考试
1.考试由笔试及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台州学院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综合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结果及面试有关安排将在台州学院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台州学院网站另行公布。主要考查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台州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需要在拟聘用公示后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入职的人员,终止一切进人手续,视同主动放弃。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对招聘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人事处236室;邮编:318000;联系电话:0576-88660363;联系人:高老师。
(二)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附件1:台州学院2024年非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2: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4组织部发)
台州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