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 正文

浙江省台州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者:张欢欢 [发表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6:15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0余万册,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700人,现有国家重点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以上人才30余人、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80余人、博士超过620人,150余人受聘担任国内名校的研究生导师。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4家。建立了制药化工、材料建筑、智能制造、电气信息、生命环保等一批与产业群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学科专业群,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联盟6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各1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生态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艾瑞深校友会学科排名“中国高水平学科”序列,生态学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0强。设立55个本科专业,工科专业接近50%,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成立了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三门研究院、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等30多个产学研平台;携手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搭建了台州湾生物医药产业学院、杰克学院、模具与塑料产业学院、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台州产业学院等产业学院群。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加州浸会大学联合培养护理学硕士,与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英、韩等国大学以“2+2”“3+1”等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与50多所国(境)外大学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台州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在3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zjtz.gov.cn “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台州学院—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计划一”2023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招聘计划二”(指招聘硕士研究生的8个岗位,下同)将增加笔试及面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报名截至2023331日。

1.应聘招聘计划一岗位者请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并注明应聘二级学院及学科(专业)岗位或高研院及相应研究所名称。

2.应聘招聘计划二岗位者请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及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硕学历证书、本硕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并在20237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3.人事处会同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者,告之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计划一”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应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招聘计划一”教学科研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招聘计划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或书籍)。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按照阳光招聘要求,在我校网站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同时在我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见《台州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3.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二)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台州学院

2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