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根据《台州学院“家联树人奖”评选奖励方案》,现将2025年度“家联树人奖”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底在编在岗且在我校工作满5年的教职工(不含中层干部和高研院PI)。已获“家联树人奖”的不得重复申报。近五年获台州学院教学奖或入选台州学院“三台学者”(含1351攀登计划)的教职工不得申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牢记立德树人初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师风端正,潜心育人、关爱学生,严谨笃学、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近五年未发生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4.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三年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重点考核申报人近五年教育教学实绩、思政育人成效。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
1.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高等研究院考核小组最多可推荐2人(不含辅导员),机关党委(含工程师学院)最多可推荐3人,高等人文研究院、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考核小组最多可推荐1人。各二级学院(含国际学院)另可推荐1名专职辅导员至学工部,经学工部组织初评后,推荐3人参加学校联评。
2.评选名额。2025年度评选“家联树人奖”10人,其中专任教师7人、行政教辅人员2人、专职辅导员1人,入选后由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10000元的奖励。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填写《台州学院“家联树人奖”申报表》(附件1),各项业绩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申报人员需如实提供申报佐证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
2.各二级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推荐材料,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全面衡量申报人员各方面综合表现,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教书育人成效。二级单位在推荐名额内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申报材料(《台州学院“家联树人奖”申报表》(附件1)和《2025年度“家联树人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申报佐证材料电子版于9月28日(周一)前报人事处(辅导员报学工部)。
3.人事处会同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部门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和业绩。
4.家联树人奖评选小组组织开展评选,申报人员需制作PPT并进行现场汇报,汇报内容主要体现本人教书育人成效,避免简单罗列论文、项目、获奖等。评选小组成员根据育人成效、工作表现、业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人选。评选小组由分管人事校领导、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地方合作处、国资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5.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6.经审定后,教育发展基金会制作证书,并发放“家联树人奖”奖励。
联系人:人事处,张鹏举,联系电话:0576-88662291;
学工部,李 凯,联系电话:0576-88661925。
附件:1.台州学院“家联树人奖”申报表
2.2025年度“家联树人奖”推荐汇总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