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台学院人发〔2025〕3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性成果送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性成果送审具体规定
1.代表性成果送审鉴定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如送审论文之外的代表性成果需提前说明。
2.代表性成果至少有1项为近五年内取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3项代表性成果外送3位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2项代表性成果外送3位同行专家鉴定。
3.申报教学为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需外送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综合材料经同行专家评鉴。申报学生思政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需外送相关岗位工作业绩综合材料经同行专家评鉴。申报社会服务型专业技术职务者,代表性成果送审材料不能全部为论文。
4.所有代表性成果必须是本专业的学术性及应用性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教学科研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教材等,不包括荣誉、资格证书、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技能比赛获奖、平台建设等:
(1)研究报告必须经过鉴定、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等程序;教学科研成果必须获得各类奖励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论文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局登记、有期刊刊号的刊物上正式发表研究性文章(不含综述性、评述性文章);学术专著必须是已经出版,并有书号;创作作品必须获得各类奖励或参展(市厅级及以上);教材必须是省部级及以上重点(规划)教材或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可作为代表作送审,且只可使用1篇;
(3)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我校指导教师为第一通讯作者的论文,如联合培养单位为第一单位、台州学院为第二单位,限使用1篇
5.不得作为代表性成果送审的成果如下:
(1)未公开发表的,或发表在《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发布当年和之后年份的论文;
(2)书评、访谈、译文、论文摘要和在国际会议上提交的被SCI、SSCI、EI、ISTP(CPCI-S)、ISSHP(CPCI-SSH)等收录的论文;
(3)会议论文集、专辑、增刊发表的论文(CCF推荐的A类、B类国际会议论文除外);
(4)来校工作的应届非定向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6.送审代表性成果均须以台州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通讯单位(第一通讯作者的文章第一单位也要求是台州学院);申报人员若为转评后申报晋升的,其中1项代表性成果须为转评后取得;若为申报转评的,其中1项代表性成果须为转岗以后取得。在职博士后或在职进修、访学人员,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送审1项在访学进修期间以博士后或进修、访学单位为第一单位,台州学院为第二单位的代表性成果。调入人员须至少有一项本人为第一完成人,以台州学院为第一单位的送审代表性成果送审方可参加评审。
7.代表性成果实行匿名送审。代表性成果送审的同时要一并寄送申报人的《综合考核表》(《台州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3-6页)。
8.鉴定结论作为提交学科组评议的必要条件。代表性成果鉴定结论分为“A.完全达到”“B.达到”“C.基本达到”“D.尚未达到”四个等级,分别按5、3、1、0分计分。鉴定结果总分达到5分及以上、且在3份鉴定材料结果中“D.尚未达到”不超过1个,方可进入学科组评议环节。
9.送审的同行专家评审意见有效期为连续2年(送审当年与次年),申报当年如选择送审则必须使用当年送审结果。
10.如代表性成果同行评价出现“D.尚未达到”鉴定意见并在当年评聘未获通过的,若第二年连续申报,需至少替换一项代表性成果并重新送审。
11.申报人员首次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送审费由学校承担,首次参评不成功再次参评的送审费由个人承担,首次执行时间从2025年开始。
二、代表性成果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代表性成果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1份和电子版扫描件1份(PDF格式,在匿名处理后发至指定邮箱)。中文论文需提供完整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国外刊物可以用打印件,包括索引收录证明(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提供检索证明红章原件和相应份数的复印件)、他引证明、分区证明(可在科技处网站查询https://kyc.tzc.edu.cn/info/1115/1540.htm)、论文正文等。每篇代表性成果整合到1个PDF中。人事处审核上报材料后归还原件。代表性成果若是专著或教材等,送审件可为出版物原件。
2.因匿名送审需要,所有提交的代表性成果送审件上必须完全隐匿申报人姓名,申报人要将成果原件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包括目录、正文、页眉等位置)等相关信息掩盖后再进行复印,论著上的本人信息请用涂改液完全覆盖。
3.申报人要严格按照《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参考样表规范填报《综合考核表(2025版)》。如发现代表性成果送审报送《综合考核表》内容与评审时报送评聘委员会的《综合考核表》严重不符者,直接作撤评处理。请申报对象务必查实内容、规范填写。
4.申报人填写《台州学院2025年代表性成果送审情况汇总表》、《教学为主型教师教学建设与改革综合材料鉴定表》或《学生思政综合材料鉴定表》或《实验技术系列综合材料鉴定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各类表格中要求填写到二级学科,方便学校精准送达,二级学科名称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官方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中查询:
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三、其他
所有材料应在6月30日前上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匿名处理后的送审论文扫描件、检测论文文件包、签字盖章的《申报条件对照表》、《综合考核表》、《教学为主型教师教学建设与改革综合材料鉴定表》(《学生思政综合材料鉴定表》《实验技术系列综合材料鉴定表》)、《2025年代表性成果送审情况汇总表》均发送到3292660175@qq.com。
代表性成果的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请申报人高度重视,所要求的材料及时报送人事处,逾期不报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祁皓月、任敬钢,联系电话:88662801、88661767。
附件:1.教学为主型教学建设与改革综合材料鉴定表
2.学生思政系列工作业绩综合材料鉴定表
3.实验技术系列工作业绩综合材料鉴定表
4.台州学院2025年代表性成果送审情况汇总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