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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上半年外出进修和报考研究生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7:3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鼓励教职工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提升学术能力,根据《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台学院发〔201815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职工申请2025年上半年外出进修和报考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外出进修和报考研究生的教职工请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填写《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对申报人讨论研究后,由相关秘书、领导等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审核。各学院需填写“--学院2025年上半年安排教职工进修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请于929日前送椒江校区行政楼238室,电子表格发送至790987738@qq.com

2.教师外出进修时长,一年按12个月或一学期按6个月申报;进修时间为3个月及以上者均须申报审批。

3.本次进修计划含攻读博士、硕士及国内外访学研修等,一般每学期集中申报一次,申请博士后、访学等进修形式选择“非学历进修”。

4.所有参加进修教师在进修前须持入学通知书(接收函等)和《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介绍信》(人事处网站“材料下载”)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学业后应按期返校,及时到所在部门报到,并将《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回校工作报告单》(人事处网站“材料下载”)及相关证书报送人事处。

请大家认真填写,若有失误退回,再次提交申请时须所有相关部门再次重新审核。

本次申请涉及2025年上半年进修计划(包括外出访学,报考在职研究生和非定向研究生等),请各个部门务必通知到位,避免漏报。

已过正常进修年限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教职工,如确实无法完成进修任务,请联系校人事处办理终止学历进修申请手续。


联系人:卓锋 电话:88661767

附件:1.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2.--学院2025年上半年安排教职工进修情况汇总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4914



文:人事处/图:无/审核:人事处/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