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于2023年9月开展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发〔2009〕13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高科〔2010〕99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市委办〔2010〕58)、《关于完善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5号)、《台州学院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台学院发〔2023〕 37号)和2023年5月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校《关于要求核准<台州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台学院〔2023〕10号)的批复等文件。
二、时间安排
1.9月8日,学校召开第四轮岗聘委员会会议,审议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相关文件。
2.9月8日,学校召开校务会议,审定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相关文件。
3.9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布置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完成第三轮事业单位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工作,并向人事处提交聘期考核结果。
4.9月15日前,申请晋升岗级的教职工(含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报越级晋升的人员必须填写《越级晋升人员支撑材料登记表》,提交符合越级晋升条件的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原件供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复印件提交人事处备案复核。
5.9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推荐,相关申报聘任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含附件1至附件6)报人事处。
6.9月25日前,校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和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相关应聘人员进行审议、确认。
7.9月28日前,校岗聘任委员会、校务会议审议、确认。
三、注意事项
1.符合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岗位等级晋升条件的人员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申报专业技术等级晋升的,填写《台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申报管理等级晋升的,填写《台州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双肩挑人员和辅导员(含党务干部、组织员)在管理等级或专业技术等级上有变动的,须对应填写《台州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或《台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同时还需填写《管理、专技岗位同时任职人员审批表》。
2.在学校2023年第四轮校内岗位聘任中,岗位系列发生转变人员(包括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从管理岗位到专业技术岗位,从工勤岗位到管理岗位),需要填写对应岗位类别的申报表。
3.辅导员(含组织员、党务干部)可同时申请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与管理岗位等级。特别是第四轮校内岗位聘任时,新聘任在组织员、党务干部岗位的教职工需同时填写《台州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或《台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和《管理、专技岗位同时任职人员审批表》。
4.本轮聘用,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调整部分人员的岗位等级,符合晋升岗位等级的教职工填写相应的申请表,不符合晋升岗位等级的教职工不用填写,但全体教职工均需签订聘用合同。
5.岗位聘任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於丹枫、任敬钢,联系电话:88662801;88661767。
附件:1.台州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
2.台州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报表
3.管理、专技岗位同时任职人员审批表
4.台州学院教职工岗位变更情况汇总表
5.越级晋升人员支撑材料登记表
6.第三轮事业单位岗位聘任聘期考核汇总表
7.台州学院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