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23〕1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7号),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共同实施“地方合作项目”,2023年的选派计划和相关具体事项请参阅省教育厅通知(附件)。
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分为2个子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我校申请地方合作项目的教师,请4月30日前在网上办事大厅认真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经部门、学校审核同意后,5月1日-15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请参考《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见附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包括《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不超500字)及附件材料(推荐意见和附件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按顺序整理,用长尾夹装订,于5月15日前交人事处。同时将《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word形式)电子版发送至790987738@qq.com。
申请2023年地方合作出国研修项目不受学校2022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为确保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访学项目(即“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在该项目录取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人事处,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安排在2023年11月以后。所有申请人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出国前必须达到出国外语要求。
希望教师珍惜机会,踊跃申报,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申报。
访学人员在访学结束后,须填写书面总结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并在一周内到人事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三个月内要向本学院全体教师作研修成果学术报告。
联系人:卓 锋 联系电话:88661767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