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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引进人才首聘期内五年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20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23〕14号

各二级学院、科研团队:

根据《台州学院引进人才首聘期内五年业绩考核实施方案》(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18年引进人才开展首聘期内五年业绩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入职时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集中两次考核。本次考核对象是  2018年8月31日前引进的F类及以下教学科研岗、科研岗正式在编人员,共49人(具体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已申请并通过甲等或乙等考核的引进人才,若不再申请高一级考核等级,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对照协议任务,如实填写《台州学院引进人才五年业绩考核登记表》(附件2)、《2018年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考核意见。科研岗人员需科研团队负责人签署聘用建议,高等研究院签署考核意见。

3、结果认定。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提交校考核工作考评委员会认定,并报校务会议审定。

请考核对象在4月10日前将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及证明材料以纸质版形式上交到各学院考核小组或科研团队负责人处,并将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到790987738@qq.com。各学院考核小组和科研团队负责人在4月17日前,在考核登记表上填写考核结论,并将考核登记表和证明材料上交人事处。

三、材料要求

1.纵向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横向项目以经费到校时间为准(需提供财务系统等经费到账证明),所有成果台州学院须为第一单位。

2.一篇论文只能归一人填报使用,其他人不得再用于职称评审、校内人才项目申报和考核、人才引进考核等。

3.填写的国内期刊发表文章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等复印件。

4.填写的A&HCI、EI、SSCI等文章须提供盖有科技查新工作站公章的检索证明复印件和论文首页。

5.SCI等文章须提供期刊分区、论文首页和收录检索证明,SCI大类分区以发表论文当年数据为准,在学校科研处网站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查询检索,其中2019年及以前使用基础版分区,2020年及以后使用升级版分区。论文收录在学校图书馆外文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中检索,检索证明请网页打印并加盖学院印章。

6.申请甲等、乙等考核人员的成果中,若当年文章分区未出的不予认可,待文章分区出来后再予以申请。

四、几点说明

1.至4月10日聘期未满人员,按现有成果填写考核登记表(附件2)。如未达成合格要求或不能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学校暂不确定其考核结论,视其期满前材料补交情况,再予以考核认定。

2.延缓考核人员在达成基本考核要求后,即可提交考核材料到各学院考核小组或科研团队负责人。

3.申请基本考核标准的引进人才,可参照执行引进当年或以后调整的任一年度基本考核要求,具体见台州学院引进人才考核标准(2018版-2022版)(附件4)。

   联系人:徐璐洁、卓锋,联系电话:88662801;88662801

附件

1.《台州学院引进人才首聘期内五年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台学院人发〔2023〕13号)

2.台州学院引进人才五年业绩考核登记表

3.2018年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汇总表

4.台州学院引进人才考核标准(2018版-2022版)

 

人事处

                          2023年3月20日

文:人事处/图:人事处/审核:人事处/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