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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扩充条件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4日 14:58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23〕1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台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2〕2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我校将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院教师从事实务实践活动的特点,在学校认定办法里所罗列必备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扩充条件,报学校审批备案后,也可作为本院教师“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条件。所提交扩充条件应合理有效,具有操作性。

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21日前向人事处提交《台州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扩充条件申报表》

联系人:徐建伟;联系电话:88662801。

 

 

附件1:《台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2〕27号)

附件2:《台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部门及材料要求》

附件3:《台州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扩充条件申报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3月13日

 

 



文:人事处/图:人事处/审核:人事处/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