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23〕1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台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2〕2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我校将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院教师从事实务实践活动的特点,在学校认定办法里所罗列必备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扩充条件,报学校审批备案后,也可作为本院教师“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条件。所提交扩充条件应合理有效,具有操作性。
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21日前向人事处提交《台州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扩充条件申报表》
联系人:徐建伟;联系电话:88662801。
附件1:《台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22〕27号)
附件2:《台州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部门及材料要求》
附件3:《台州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扩充条件申报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