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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学院2019年度“青年英才”等培养人选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年02月15日 09:3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台学院发〔2017〕106号)文件精神,现对台州学院2019年度“青年英才”等培养人选进行期满考核,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具体名单:丁晓飞、王三秀、王海亚、王雪、王超、卢亚明、叶盛青、沈泓成、张平、陈伟、林志萍、洪志、秦伟、谢劲、缪羽龙、潘志祥(按姓氏笔画排序)。

二、考核内容

1.“青年英才”培养人在教师职业道德、教学业绩、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2.培养人与学校签订的《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单篇文章只能归一人填报使用,纵向项目以发文时间为准,横向项目以经费到校时间为准等,台州学院均为第一承担单位或专利权人等。

3.培养人在培养期内完成一次三个月及以上赴国(境)外访学要求因疫情影响不作考核。

三、相关材料要求

1.“青年英才”培养人认真填写《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期满考核表》(见附件)。

2.《考核表》中的国内期刊发表文章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等复印件;A&HCI、EI、SSCI等文章须提供盖有科技查新工作站公章的检索证明复印件和论文首页;SCI等文章须提供期刊分区和影响因子、论文首页和收录检索证明,SCI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以发表论文当年数据为准,培养人选发表的SCI文章在学校科研处网站按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表(升级版)中检索,论文收录在学校图书馆外文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中检索,检索证明请网页打印并加盖学院印章。

3.《考核表》一式二份;佐证材料按表中各项顺序排序后请用长尾夹装订,各二级学院负责对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审核,在相应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审核人须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以上材料于2023年3月1日前交人事处238室,《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790987738@qq.com。


附件: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期满考核表

联系人:卓锋       电话:88661767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15日


文:人事处/图:人事处/审核:人事处/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