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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 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23〕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98号),现就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教职工,请1月15日前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经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进行申报,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并将材料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顺序排序后用长尾夹装订。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不受学校2023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申报基本要求:1.需提供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函;2.出国前必须达到出国外语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将公布“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请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询具体的申报流程等,由于时间较紧,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做好准备工作(尽快联系导师并取得邀请函等),以免影响正常的申报。

申报材料有《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不超500字)及附件材料(推荐意见和附件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按顺序整理,在网上申请受理截至日期前交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790987738@qq.com。

详细选派要求及程序请参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附件)。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由学校统一寄送,省教育厅不接收分批次寄送及个人提交。留学人员在出国留学期间每三个月须向学校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在回国后一周内到人事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三个月内要向本学院全体教师作研修成果学术报告。

2023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仍需要提交邀请函,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 2024年12月31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出国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卓锋    联系电话:88661767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3年1月6日


文:人事处/图:人事处/审核:人事处/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