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22〕57号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台学院发〔2017〕106号),学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青年英才”培养人选期满考核工作,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报校务会议审定,同意李跃华、厉凯彬、申士杰、闫振忠、张光亮、张思奇、陈珍、陈盈、陈桂华、金凤、钱翠娟、黄敏、蒋茹(以姓氏笔画为序)等13人培养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秦伟延期至2019年培养对象期满时再次考核。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2年12月13日
文:人事处/图:人事处/审核:人事处/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