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正文

关于申报2022年台州市本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4:02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22〕52号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台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申报台州市本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台人社发〔2022〕55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台州市本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对象

在我全职在岗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非当年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且2020年4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获得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顶尖、领军、高端、特优、高级人才相对应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其中2020年4月1日-2020年8月30日期间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1);2020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2);2022年1月6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3)。

由台州市委、台州市政府、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台州市委人才办与相关单位联合发文认定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无须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附件4);

(二) 2022年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汇总表(附件5);

(三)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近3年《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人事处统一提供)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足3年的,按实际缴纳时间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上注册打印)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19年第三轮岗聘签订的《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最高学历证书和最高学位证书;

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院校颁发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相关佐证依据材料,如入选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稿及纸质稿。纸质材料一式1份,编写页码和目录。电子版采用WORD或PDF格式(所有佐证材料汇总形成一个含目录的PDF文件),文件名以“姓名+单位”命名,并于11月28日前交人事处,联系人:徐建伟,联系电话:88662801,677131,电子邮箱:297279217@qq.com

、其它说明

(一)《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由台州市委、台州市政府、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台州市委人才办与相关单位联合发文认定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等不再重新认定。

(二)同一人获同序列称号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同一人获不同序列多项称号奖项的,3年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3年后新获称号奖项等于(同一成果除外)或高于现层次的再给予奖励。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或认定结果,取消后续相关人才待遇: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存在违规违法等行为的。

      附件:1.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8年修订)

         2.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

         3.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0年修订)

 4.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5.2022年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汇总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22日      


文:人事处/图:人事处/审核:人事处/责任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