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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引进人才聘期中期业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6:5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梳理引进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发挥引进人才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台州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台学院发﹝201816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引进人才聘期中期业绩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911日至1231日入职的引进人才(以阶段性约定聘期任务的学科带头人按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内容

依据签订的聘用协议书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全面评价引进人才取得的业绩成果及协议任务完成进度情况。

三、工作程序

1.提交材料:评价对象填写《台州学院引进人才聘期中期评估表》(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考核表中填写的教学科研成果附上论文首页及检索证明、课题立项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对填写的成果不予认可;评估对象需在921日前将《评估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进行初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佐证材料原件退还。

2.学院(部门)评价:二级学院(部门)对评估对象聘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对评估对象的业绩成果进度出具评价意见。《评估表》纸质材料1份及参加教学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在923日前报送人事处,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材料(命名:工号+姓名)。

3.学校评估:学校按照引进人才协议,对参加评估对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对业绩进度完成不理想的人员进行公布

联系人:张欢欢

电话:0576-88660363

邮箱:1075063840@qq.com


附件:《台州学院引进人才聘期中期评估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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