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州学院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暂行规定》(台学院发〔2008〕8号)规定,对聘用的编制外合同工、科研助手进行年度考核,现将2021年度编制外合同工、科研助手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岗的编制外合同工、科研助手。
二、考核时间与方式
1.2022年4月18日前布置考核任务,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
2.2022年4月28日前各部门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根据其平时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一起报学校人事处。
3.2022年5月15日前学校召开考核小组会议,审议并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三、其他事项
考核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金才积,联系电话:0576-88662801。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