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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和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955号)、《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1811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台人社发〔201314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31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以下简称“专技二级岗”、“专技三级岗”)的申报推荐和专业技术二级岗聘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技二级、三级岗拟聘人员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专技二级、三级岗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规定程序开展,实行数量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专技二级、三级岗的评审推荐坚持业绩导向,以学术水平、研究成果、经济或社会效益等为评审标准。专技二级岗由学校组织评议推荐,市人社局组织评审认定;专技三级岗由学校自行组织评审认定,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推荐晋升名额

符合专技二级岗控制标准的申报人均推荐到台州市人社局,由市里组织专家评审认定;专技三级岗拟晋升名额不超过20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专技二级岗的拟聘人员,应当现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的有关规定,并达到《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3)中的条件。其中“学科领域顶尖期刊论文”要求:篇幅须在两个版面以上,SCI影响因子要求1.0以上,Meta分析/综述不能作为论文。

2.申报专技三级岗的竞聘人员,应当现聘主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符合《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附件6)中的条件。其中“第六条第(三)款:长期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专业技术一线工作业绩突出,在正常退休年龄内,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者”不作为主要的聘任条件。

3.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11231日。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专技二级岗人员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附件4,纸质一式五份,标准A4纸打印,电子文档1份)、《台州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电子文档1份)。申报专技三级岗人员填写《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请表》(附件7,纸质一式三份,标准A4纸打印,电子文档1份)、《台州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8,电子文档1份)。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参考《附件9:申报材料佐证封面与目录模板参考》,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独立装订成册;电子文档1份),所填写的竞聘业绩应最能代表申报人的贡献和水平。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在院内进行业绩展示,并于1224日前将申报人员竞聘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3.评议公示: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推荐拟聘人选。对专技二级、三级岗拟聘人选的相关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4.推荐认定:专技二级岗推荐人选经校务会审议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最终结果由人社局认定。专技三级岗拟聘人选经校务会审定,报市人社局备案后聘任。

二、现聘专技二级岗人员聘期考核工作

为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的工作绩效,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0),对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已满人员(聘期一般为3年)。因退休、患病、出国等原因不参加本次考核的,须提交说明情况。

(二)考核内容

围绕考核对象在聘期间的工作业绩、业内影响和人才培养等考核要素,考核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三)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考核对象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1),填表时请详细阅读“填表说明”,考核表一式三份,A4打印后在“考核人承诺”栏手写签字,于1230日下班前交人事处。

2.综合评议:校学术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对考核人履职情况、工作绩效、业内影响和产生效益等要素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结果认定:考核结果报校务会议审议,上报市人社局研究认定。


联系人:徐璐洁、任敬钢,联系电话:88662801

联系地址:椒江校区行政楼239(任敬钢)、临海校区行政楼205(陈玲平)

电子邮箱:756999020@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4.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

5.台州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6.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7.台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请表

8.台州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9.申报材料佐证封面与目录模板参考

10.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

1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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