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台州学院“1351攀登计划”实施办法》(台学院发〔2021〕8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1351攀登计划”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资助标准
2021年选拔“攀登计划”A、B、C和D类人才分别不超过2、6、10、20名;入选A、B、C、D类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年、15万元/年、8万元/年、4万元/年的人才津贴(税前)。
二、选拔范围及基本要求
校内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学校以年薪制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除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被聘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五年(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业绩条件等均符合攀登计划各类人才的选拔条件要求;“攀登计划D类”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浙江省特级专家、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省引才计划创新长期人才、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相当及更高层次人才和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成果奖二等奖者直接入选“攀登计划”A类人才,入选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本科高校)、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和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成果奖(政府奖,下同)第一等次奖励者/国家级成果奖三等奖者直接入选“攀登计划”B类人才;不具备直接入选“攀登计划”各类人才的,按照业绩条件进行选拔。
三、业绩要求
1.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一篇论文只能归一人填报使用。
2.纵向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横向项目以经费到校时间为准(需提供财务系统等经费到账证明)。
3.教师在校工作期间取得的成果须以台州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经学校批准同意进修、访学期间以非台州学院第一作者单位正式发表的论文可填报使用,具体业绩要求见附件1。
4.新进和调入人员,近五年(至申报当年6月30日)在外单位取得的成果可作为遴选业绩使用,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成果不能作为遴选业绩。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等相关要求
1.申请人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台州学院“1351攀登计划”人才申请表》(附件2)、《台州学院“1351攀登计划”人才目标任务书》(附件3)和《台州学院“1351攀登计划”汇总一览表》(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请申请人遵循申报要求,规范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中国内期刊发表的文章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等复印件;A&HCI等文章须提供盖有科技查新工作站公章的检索证明复印件和论文首页;EI等文章须提供收录检索证明(学校图书馆网站检索)和文章首页;SCI等文章须提供期刊分区和影响因子、论文首页和收录检索证明,SCI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以发表论文当年数据为准,2019年及之前发表的SCI文章在学校科研处网站按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表(基础版)中检索,2020年及之后发表的SCI文章在学校科研处网站按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表(升级版)中检索,论文收录在学校图书馆外文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中检索,检索证明请导出打印或网页打印并加盖学院印章;确保所填《申请表》、《一览表》和佐证材料的一致性。
3.佐证材料按《申请表》中各项顺序排序后用长尾夹装订,一式一份。
4.各二级学院负责对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审核,在相应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审核人须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
5.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6.所有材料请在10月9日前交人事处238室,《申请表》、《目标任务书》和《汇总一览表》电子文档打包后以学院命名统一发送至790987738@qq.com。
联系人:卓锋 联系电话:88661767
附件:1.《台州学院“1351攀登计划”实施办法》
2.台州学院“1351攀登计划”人才申请表
3.台州学院“1351攀登计划”人才目标任务书
4.台州学院“1351攀登计划”汇总一览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