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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类)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07日 11: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类)遴选工作的通知》(台教师〔20216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类)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拟推荐参评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选若干名,遴选第三层次人才9名左右。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在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与用人单位存续5年服务期限以上的劳动合同。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学生培养、学科建设、教育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内和全社会享有一定知名度,师生群众认可度高。

(二)分层条件

1.第一层次申报对象:申报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具有成长为院士、国家级人才培养工程等顶尖、领军人才层次的潜力,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过全国性人才称号或荣誉;

2)主持并获得国家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主持并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4)入选过省级人才培养工程;

5)省杰出教师(功勋教师);

6)市“500精英计划”A类创新人才等称号。

2.第二层次申报对象:申报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具有成长为省级人才培养工程等高端以上人才层次的潜力,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荣誉;

2)主持并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4)台州市拔尖人才;

5)市“500精英计划”B类以上创新人才;

6)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等称号。

3.第三层次申报对象:申报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11日以后出生),具有成长为特优以上人才层次的潜力,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过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2)市“教坛新秀”;

3)市“500精英计划”C类以上创新人才;

4)其他市级以上人才称号。

同时符合第二、第三层次的人选可一并申报。

(三)申报要求

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专家推荐等方式,开展人才申报推荐。申报对象须在“台州人才在线”(https://www.tztalent.cn/)上填写申报表,并上传有关身份、学历、职称、获奖情况、专利情况、代表论著等证明材料。

第二、第三层次申报人应同时提交两位专家的推荐信,专家须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人员(附件1,申报第三层次的推荐专家可放宽至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特优以上各类称号的人才即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等),研究方向和实践领域大致相同,其中1人为帮带导师,各申报人选的帮带导师原则上不得重复交叉。

在各类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市“500精英计划”等市级引才计划资助期内的不得申报。新入选市“特支计划”人才,培养期内入选国家、省人才培养工程且符合第一层次申报资格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可直接晋升第一层次。

三、申报材料

《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贰份)于7月18日前交人事处238室,同时《2021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类)申报人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书》系统导出的PDF版发送至790987738@qq.com


附件:1.推荐专家资格

2.2021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类)申报人汇总表


联系人:卓锋 联系电话:88661767


台州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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