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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年07月07日 09: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专〔20203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紧扣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面向信息、健康、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万亿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支持一批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在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

2020年计划遴选10名左右杰出人才、60名左右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25名左右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其中三大科创高地领域入选人才数量合计不少于总入选数的50%,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不少于25%的名额支持来自企业特别是领军企业的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杰出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具有突出学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的潜力;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511日以后出生);

4.全职在浙江工作1年以上。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

4.全职在浙江工作1年以上。

三、申报名额及时间

我校分配到的名额为杰出人才1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请申报人按照申报书模板填写相应申报书,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请于720日前发至790987738@QQ.com,联系人:王瑜,卓锋。

四、其他事项

1.已入选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的,不得再申报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已入选省“万人计划”的,不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人才类别的申报。省“万人计划”申报者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类别。

2.申报人须依托全职工作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申报人应真实完整的填报相关材料,如有材料造假现象,取消申报入选资格,并记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附件:1.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申报书

     2.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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