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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台州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05日 08: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台州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4),现就开展2020年度台州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台州市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全职引进到台州社会事业领域从事教学、临床、创作、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24日到台州工作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2.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不受该工作经历限制。

三、申报所需材料及要求

1.《台州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申报书》(附件1),其中籍贯填写格式为:***省***市,学习、工作经历时间段要完整,空缺时间段也需注明

2.《台州市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推荐汇总表》(附件2);

3.佐证材料(复印件):(1)居民身份证或护照;(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职称证书、任职资格证明(如有请附上);(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台州学院聘用协议);(5)人员流动介绍信或《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登记表》(人事处统一提供)。

4.上述材料需提供电子稿及纸质稿(汇总表提供电子稿即可)。纸质材料一式1份,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和目录模板详见附件3,封面统一使用白色铜版纸装订。电子版采用WORD或PDF格式。

请各申请人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签字后交椒江人事处23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9169069@qq.com

联系人:金才积,电话:88661767,665726。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