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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6:4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8号),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共同实施“地方合作项目”,2020年的选派计划和相关具体事项请参阅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

我校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公派出国留学的教师,请430日前在网上办事大厅认真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经部门、学校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请参考《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1),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1)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包括《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不超500字)及附件材料(推荐意见和附件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一份按顺序整理,用长尾夹装订,于515前交人事处。同时将《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word形式)电子版发送至790987738@qq.com

申请2020年地方合作出国研修项目不受学校2020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申报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已明确淘汰的教师可申报该项目,2020年地方合作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1231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211231日之前。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安排在202011月以后。所有申请人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1,出国前必须达到出国外语要求。

希望教师珍惜机会,踊跃申报,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申报。

访学人员在访学结束后,须填写书面总结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并在一周内到人事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三个月内要向本学院全体教师作研修成果学术报告。

联系人:卓 锋 联系电话:88661767





台州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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