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通知》(附件1)中的条件之一。
二、人选推荐数量
省人社厅核定给我市的推荐指标为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名,高技能人才2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我校可推荐2名。
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纸质材料:人选一览表2份(附件2)、《政府特贴情况表》1份(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证明材料1份(A4纸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人选一览表、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信息采集工具(下载地址:http://rsb.appms.cn)生成的电子数据(PDF文件和RPU文件)。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请于3月31日前把上述材料交到校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475674520@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耒,电话:88662801,676922。
附件1:台州市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0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