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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学院2019年“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年10月29日 14:31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93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台学院发〔201710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青年英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9年度选拔“青年英才”25名左右,资助标准为社会科学类教师每人5万元,自然科学类教师每人10万元。

二、选拔对象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体艺外语类为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轻教师(含优秀实验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11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201471日之后)业绩条件符合青年英才的选拔要求。已入选台州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市拔尖人才、市500精英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的不再列入培养对象。

三、选拔要求

1.教学经验丰富,独立讲授过1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2.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一篇论文只能归一人填报使用;

3.纵向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省基础公益研究等项目已公示的可填写,如正式发文与公示不一致的,以最后正式发文为准),横向项目以经费到校时间为准,人才称号以发文时间为准;

4.教师在编期间取得的成果须以台州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经学校批准同意进修、访学期间以非台州学院第一作者单位正式发表的论文可填报使用;具体业绩要求见附件1

5.培养期内须有一次三个月及以上的赴国(境)外访学经历(从海外引进的优秀人才或近五年内有过三个月及以上访学经历的除外)。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等相关要求

1.申请人依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和《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员目标责任书》(附件3)、《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候选人汇总一览表》(附件4),以上纸质材料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2请申请人遵循申报要求,规范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论文栏中仅填写排名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论文,SCI文章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以发表当年的数据为准,申报人在学校科研处网站按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表中检索,论文他引和收录在学校图书馆外文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中检索,所有检索材料导出打印或网页打印并加盖学院章。确保所填《申请表》、《目标责任书》、《一览表》和附件材料的一致性,评审后学校将进行公示。附件材料按表格填写顺序用长尾夹装订,一式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材料复印件,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

4.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需对申报人进行评选,并在《申请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推荐意见;

5.所有材料请在1112日前交人事处,《申请表》、《目标责任书》、《汇总一览表》电子文档打包后以学院命名统一发送至790987738@qq.com

为方便订正资料,请申请人加QQ566846777,备注学院姓名。

联系人:卓锋 电话:88661767

 

附件1: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2: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3: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目标责任书

附件4: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候选人汇总一览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