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9〕1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台学院发〔2017〕106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度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进行中期考核,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入选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青年英才”培养人在教师职业道德、教学业绩、学术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2.培养人与学校签订的《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各项成果取得时间为2018年1月之后。
3.培养人在培养期内完成一次三个月及以上赴国(境)外访学情况(从海外引进的优秀人才或近五年内有过三个月及以上访学经历的除外)。
三、考核程序
1.“青年英才”培养人认真填写《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中期考核表》(附件2),《考核表》一式二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交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组长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二级学院填写《2017年度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中期考核汇总表》并盖章;
3.《考核表》交所在学院和人事处各一份,《汇总表》交人事处一份,所有纸质材料于6月30日前交人事处23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790987738@qq.com。
附件1: 2017年度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中期考核汇总表
附件2: 台州学院“青年英才”培养人选中期考核表
联系人:卓锋 电话:88661767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