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9〕10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9〕2号)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春季进行,秋季不再认定。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关于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本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是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二、申请对象
我校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专职思政人员和任课的实验技术人员或图情技术人员;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附属医院的卫技人员。
三、认定必备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取得的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2.系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列入教务处教学计划,达到相应课程要求学时或12学时及以上)。
3.参加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教师系列的副教授、教授不需要参加,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如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均需参加,下同)均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4.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按非师范教育类对待;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二级学院证明无效),上报材料时未能出具证明的,按非师范教育类对待。
5.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均需参加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文(汉语言类、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可免试)。
6.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其他条件参照《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执行。
四、认定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4日。
2.网上报名程序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如果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浙江省)和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确认点为申请人所在高等学校)。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正确填写后,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3)表册打印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是A4纸一式两份,并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名,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须是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申请人只有在“提交注册信息”,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方是网报成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5月15日每天16点30分之前;地点为椒江区人事处238办公室。
2.申请人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有: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正本及影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本校教师由人事处提供);
(6)《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7)任课的专职思政教师须提供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的课表,任课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附属医院在医学院兼课的卫技人员须提供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教学计划进度表;
(8)申请人需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户籍在台州市的由人事处统一到派出所办理该证明;户籍不在台州市的由本人出具证明,该证明所需《介绍信》可到人事处领取);
(9)2寸照片一张(背面书写姓名)。
上述材料需要按顺序整理上交,复印件须加盖部门章及与原件相符章,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3)请粘贴在档案袋外。
(三)各二级学院(部门)组建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详细参见附件2)。附属医院申请人员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医学院测试小组组织,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由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鉴定。思政系列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校学工部测试小组组织。各二级学院(部门)完成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后,将《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附件1)报人事处238办公室,截止时间为4月24日。
(四)校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
(五)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批。
五、注意事项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涉及到老师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位。
联系人:卓 锋 电话:88661767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