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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4:53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9〕8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64号),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共同实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9年的选派计划和相关具体事项请参阅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

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请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所在二级学院,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后于4月3日前交人事处审批。经同意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参考《“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1),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见附件1)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包括《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不超500字)及附件材料(推荐意见和附件材料加盖部门公章)1式1份按顺序整理,用长尾夹装订,于4月15前交人事处。同时将《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word形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0987738@qq.com。

申请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受学校2019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已申报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申报该项目,2019年地方合作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安排在2019年11月以后。所有申请人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出国前必须达到出国外语要求。

希望中青年教师珍惜机会,踊跃申报,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结合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申报。

访学人员在访学结束后,须填写书面总结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并在一周内到人事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三个月内要向本学院全体教师作研修成果学术报告。

联系人:卓 锋     联系电话:88661767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