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至多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经省里综合评选后,全省再择优确定2名候选人参与全国评选。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如有推荐人选,请将相关材料于2018年5月18日前报人事处金才积老师,并将电子文档发人事处邮箱(rsc@tzc.edu.cn)。
联系人:金才积,电话:85137172。
附件1 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附件2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3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附件4 教育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5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