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1日 19:05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8]8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69号),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共同实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8年的选派计划和相关具体事项请参阅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

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请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同意后于4月3日前交人事处审批。经同意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参考《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1),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见附件1)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包括《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及附件材料(推荐意见和附件材料加盖部门公章)1式1份用长尾夹整理,无需装订,于4月16前交人事处。同时将《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word形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ofeng@tzc.edu.cn或790987738@qq.com。

申请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受学校2018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已申报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申报该项目,2018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19年9月30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安排在2018年11月以后。所有申请人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邀请函须与其他材料一起递交,事后不补交。

希望中青年教师珍惜机会,踊跃申报,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结合部门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申报。

访学人员在访学结束后,须填写书面总结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并在一周内到人事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三个月内要向本学院全体教师作研修成果学术报告。

联系人:卓 锋   联系电话:88661767。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附件2: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