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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26日 15:46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7]4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352号)通知,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教职工,请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和整理顺序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不要装订)。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不受学校2018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申报基本要求:1、需提供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函;2、出国前必须达到出国外语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日公布 2018 年选拔简章,请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具体的申报时间及要求,今年由于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但申报时间还没有明确(往年一般是15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尽快联系导师并取得邀请函等),以免影响正常的申报。

申请材料请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截止时间前交人事处。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材料,所在学院盖章的推荐意见(不超过500 字)及《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电子文件发送至zhuofeng@tzc.edu.cn

人事处为做好留学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留学人员须每 3 个月向人事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且在回国后一周内到人事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三个月内要向本学院全体教师作研修成果学术报告。

详细选派要求及程序请参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由学校统一寄送,省教育厅不接收分批次寄送及个人提交。

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仍需提交邀请函,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保留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提前准备好邀请函、外语考试等。

联系人:卓锋    联系电话:85137101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