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正文

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01日 08:30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7]12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台州市中心医院(医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和第二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7〕20号)要求,我校将组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照选拔条件(见附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于4月10日前将申报人选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数量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3)规定的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3份(表式见附件4,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2寸电子版彩色照片。

3.申报表内第二至第六项栏目内容均须附复印件1份作为附件(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单独装订成册。其中,获奖栏和项目(基金)资助栏须填写省部级以上奖项和项目;代表论文和著作栏填写最能代表申报人贡献和水平的已发表论文、著作(教材)、译著等;专利情况栏须填写已授权的专利。

联系人:陈玲平,联系电话:85137172

电子邮箱:clp@tzc.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第五批二级岗位申报和第二批考核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

4.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