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组〔2016〕35号)和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6〕112号)文件精神,将由省教育厅组织选派20名支教教师到新疆阿克苏教育学院开展“双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要求我校选派1名小学数学学科教师。选派的支教教师援疆时间为一年半。2017年春节后进疆开展援疆工作(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选派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至2016年12月底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实际聘任中级专技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援疆教师的待遇等事项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请各学院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尽快确定初步人选,并将初选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表现材料(600字以内,并附上教科研成果以及发表或获奖论文的目录),于下周二(12月13日)上午11点前报人事处。联系人:高婷,电话:613090。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6〕112号)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