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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5日 09:44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6]33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台学院发〔2014〕7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外单位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从外单位调入或军队转业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进校后仍在专技岗位工作的人员可聘任本岗位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此次聘任的对象是2016年调入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时间以申请人人事关系正式入编时间为准。

二、聘任程序:

从外单位调入或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台州学院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

三、报送材料:

1.《台州学院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各部门应指派专人对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后,在相应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3.原审批单位资格公布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原单位公章、人事处公章或档案室公章均可)。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关系到教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传达到每位调入的教职工,教职工本人也应予以关注。

联系人:王瑜 卓锋,联系电话:85137101

 

附:台州学院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人  事  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