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144号),现就我校做好2016年“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引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6年全省计划引进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50名左右,要求在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中设置特聘教授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聘任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应是2014年9月30日后正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1月1日)。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五)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六)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七)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学术领导能力。
三、岗位待遇
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津贴。特聘教授津贴为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连续资助5年,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其中人文社科类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50万元,其他学科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四、申报事项
请各部门积极引进推荐申报人选,并在10月24日前将推荐对象名单上报人事处,以便学校衔接申报事项。
联系人:叶军,电话:661656。
附件1:2016年“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推荐通知(浙教办函〔2016〕144号)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