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6〕5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各类培养人员还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深厚,创新能力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经培养具有成为省特级专家、两院院士的发展潜力。
2.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持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取得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并对我省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目前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承担着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且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的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已获得过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经培养具有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重大平台载体、产业研发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能力业绩和培养潜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
(三)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1.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在省内外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经培养具有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我省重大人才工程最高层次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平台载体负责人,或主持研发规模以上企业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了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中的青年领军后备人才,或列入市重大人才工程中的高层次培养人员。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其他往年未入选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但有突出贡献或重大创新成果并具培养潜力的人员,也可直接申报相应培养层次。
二、其他选拔事项
1.省151人才工程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的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今年在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三、选拔名额
市里下达给我校推荐指标:重点资助不定指标,根据选拔条件,严格把关推荐,第一层次2名、第二层次4名。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请申报人填写《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人所在部门在《申报表》的“所在单位意见”栏对申报推荐人选爱国拥党、为人品德、学风道德以及成就贡献作出评价,加盖公章后报送2份到人事处,《一览表》无需报送书面表格。《一览表》、《申报表》电子稿发送到yejun@tzc.edu.cn。
2.《申报表》第二至第九项栏目起讫时间均为2011年1月至2016年1月。第二至第七项栏目内容需提供原件到所在部门审查(审查后原件请当场退还),由所在部门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由申报人自行单独装订成1册(装订时请按所填栏目顺序排列,附目录清单,以花纹纸作为封面,要求不超过40页)。
3.请申报人遵循要求规范填写表格和装订佐证材料,并确保所填《一览表》、《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的一致性。学校将对申报人的《申报表》进行全信息公示。
4.所有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叶军,联系电话:661656。
附件:
1.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3.佐证材料封面模板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