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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02日 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6]6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增选2016-2017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也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三年主持并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者,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

 (2)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一级刊物2篇及以上或权威刊物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2名)。  

 二、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要进行系统报名,请与人事处联系领取账号与密码,并填写《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汇总表》。请将《申报表》、《汇总表》书面材料一份,于2016年3月16日前上报校人事处205室。《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后以申报者姓名命名发送至:zhuofeng@tzc.edu.cn

 请各部门做好通知与上报工作。时间紧迫,敬请谅解。

  联系人:卓锋   联系电话:85137101

 附表一: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

 附件二: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校人事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