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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填写《干部履历表》的教职工补填履历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年12月08日 15:02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5]31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需要,未填写《干部履历表》的教职工均需补填,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各部门到人事处领取《干部履历表》并及时通知到个人,做好填报工作,于2015年12月16日前将表格上交。在填写之前,请注意表格前的说明,对填写不规范的,一律退回重填。具体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 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
  2. 项目内无内容可填需写“无”,不得划斜线或其他符号。
  3. “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一栏填写的项目要有相应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4.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和“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不得空缺,家庭成员是指配偶和子女,父母和其他亲属情况填在“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一栏。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果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则填“无”。
  6. 最后一页填表人需签名或盖章。

名单如有遗漏或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人事处高婷,联系电话:85137053,613090

 

附件:需补填干部履历表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