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年11月20日 10:22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5]28号

校内各部门:

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207号)通知,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委会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9000名。

我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教职工,请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同意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不受学校2016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申报要求:1、需提供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即面上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1月5日—15日,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2、出国前必须达到出国外语要求,外语的培训事宜见人事处网站《浙师大-上外2016春季英语培训班报名的通知》,外语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1日,有意参加外语培训的教职工请尽快与人事处联系。

申报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材料请于1月16日前交人事处。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材料一式2份,所在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及《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各1份,电子格式发送至邮箱zhuofeng@tzc.edu.cn。

申报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应在出国回来后,一周内到人事处办理回校报到手续,三个月内要向本学院全体教师作研修成果学术报告。

详细选派要求及程序请参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

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由学校统一并且一次性寄送,省教育厅不接收分批次寄送及个人提交。

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将于明年4月初开始(通知另发)。如果在此之前国家公派项目结果已获知,未录取人员可以继续申报地方合作项目。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的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联系人:卓锋;联系电话:85137101。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