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5]2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增选2015-2016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也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三年主持并在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者,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
(2)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级刊物2篇及以上或权威刊物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请者排名须在前2名)。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汇总表》。《申报表》书面报送一份,《汇总表》无需报送书面材料。《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后以申报者姓名命名发送至:zhuofeng@tzc.edu.cn。所有材料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上交。
请各部门做好通知与上报工作。时间紧迫,敬请谅解。
联系人:卓锋 联系电话:85137101
附表一:《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
附表二:《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