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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年01月09日 14:16 [来源]: [浏览次数]:

台学院人发[2015]1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前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教职工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范围为岗位设置改革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专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双肩挑人员按照双肩挑人员聘任规定办理。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专技人员的职务聘任工作(聘任非本部门专技人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部门和所在部门领导均需签署意见,并由聘任部门统一汇总)。

三、2014年前资格未定级但在专技岗位工作并已聘任过所在岗位助理级职务的硕士研究生继续聘任相应职务。

四、职务聘任时间一般从2014年9月起。其中2014年新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先按原职务进行聘任,待晋升资格正式发文后重新聘任;2014年初聘职务的专技人员另行发文聘任;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时间为正式调入当月起。

五、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专技人员按新岗位相应的职务进行聘任,聘任时间一般从正式到新岗位工作时间起。

六、医学院进行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同时一并上报卫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七、应聘人员需填写《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一式三份,应聘人、聘用部门、人事处各一份。《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以所在部门为单位,按同一系列聘任职务由高级→中级→低级顺序进行装订,并填写《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汇总表》(附件2),于1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

八、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其他不详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叶军,联系电话:661656。

附件:

1.《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

2.《台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汇总表》

3.《目前我校主要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