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4]9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博士后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办发〔2014〕5号),现就做好2014年度省优秀博士后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期满出站不超过6年,现在我校工作的原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施已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
(五)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阐明现象和发展规律,对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已成为我省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对学科建设、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了较大贡献。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
浙江省优秀博士后每3年表彰一次,每次不超过15名,每人奖励1万元人民币。重点表彰在产学研合作、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
台州市推荐名额共3名。学校不设定具体推荐名额,但请具备申报资格的教师仔细参照推荐条件上报。
四、推荐材料
(一)《浙江省优秀博士后表彰奖励人选推荐表》(见附件,须按统一表式打印)2份,《推荐表》填写须实事求是,严格与附件佐证材料相对应。
(二)附件佐证材料,包括被推荐人进出站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全文(复印件)或摘要以及著作封面复印件、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国内外对其重要成果所作的评价、被推荐人的其他奖励证明材料等,简单装订成1册。
(三)推荐材料于3月18日前报人事处,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yejun@tzc.edu.cn。学校将按规定对申报内容进行全信息公示后上报。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叶军,联系电话:661656。
附件:浙江省优秀博士后奖励获奖人选推荐表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