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3〕42号
校内各部门:
现将我校教职工申请2014年外出进修和报考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工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按照《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台学院发〔2012〕92号)执行。
2.申请外出进修和报考研究生的教职工请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所在部门。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对申报人选讨论研究后,由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书面意见。各二级学院还需填写“–学院2014年拟安排教职工进修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表格需学院盖章,电子表格发送至zhuhuajie@tzc.edu.cn)。所有材料请于11月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
本次申请进修涉及2014年全年计划(包括外出访学,报考在职研究生和非定向研究生等),请各个部门务必通知到位,避免漏报。
已过正常进修年限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教职工,如确无法完成进修任务,应及时办理终止学历进修申请手续(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终止学历进修申请审批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按规定,教职工继续教育任务未完成或未终止的,不得申请参加新的脱产继续教育。
联系人:朱华杰 联系电话:85137101
附件1: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
附件2: –学院2014年拟安排教职工进修情况汇总表
附件3: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人事处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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