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3〕3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台州学院关于实施新教师助教制度的暂行规定》(台学院发〔2012)4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3-2014学年的助教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台州学院助教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汇总本学院本学年助教工作的安排情况,并在9月25日前将汇总表报送人事处。
新教师助教工作是加强新教师培养,进一步提高新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重要举措。在助教期间,新教师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得少于120学时,并至少全程跟听指导教师的一门课程。请各二级学院选好指导教师,并做好助教的日程管理和考核工作。
联系人:朱华杰,联系电话:85137101(校内短号51101)。
附件:
1、台州学院助教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
2、台州学院关于实施新教师助教制度的暂行规定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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