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3)30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台人才办〔2013〕4号)通知,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13年度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2013年度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申报范围、申报项目及相关要求详见台人才办〔2013〕4号文件通知http://www.tzrc.com/news/showarticle.asp?l=xw&id=2938。
请有意申报参加培训、进修资助的教职工,填写《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培训进修类)》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举办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或参加学术技术交流活动资助的教职工,填写《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学术交流类)》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出版专著资助的教职工,填写《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著作出版类)》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均一式3份,于5月10前交人事处。《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见附件3。
2012年我校有多位受资助教职工最后没有实施该项目,这将对学校其他教职工今后的申报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希望广大教职工在积极申报该项目的同时避免随意上报。从今年开始,受资助而不实施该项目的教职工3年内不得再申报该项目。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通知到位,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
经办人:叶军、朱华杰,联系电话:85137101。
附件1:关于开展2013年度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工作通知
附件2: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3:台州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培训进修类、学术交流类、著作出版类)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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