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3〕23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台人社发〔2013〕93号、台人社发〔2013〕94号文件通知,经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直接确认陈锐钢同志具有讲师资格,陈红兴、陈敏军同志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3日。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