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3〕22号
校内各部门:
接《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选派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研修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26号),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请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同意后于4月12日前交人事处审批。经同意后,请将《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于4月17日前交人事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zhuhuajie@tzc.edu.cn。
该项目申报不受学校2013年进修计划和指标限制。
联系人:朱华杰;联系电话:85137101。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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