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3)18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83号),现将我校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二、申报条件:参照省厅浙教电传〔2013〕83号规定(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提交《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正反面打印)5份;
2、《推荐表》所填业绩起讫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底,所填主要荣誉、教学、科研、教研工作、其它业绩均要提供成果原件到省重点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审核后原件请当场退还),并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方为有效,佐证复印件不用装订,按填表内容顺序整理成1册后以长尾夹夹好即可。
3、相关省重点学科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台州学院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意见表》。
所有材料于3月13日前报校人事处,《推荐表》和《推荐意见表》电子表格发至yejun@tzc.edu.cn。
联系人:叶军,联系电话:661656。
附件: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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