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3〕15号
校内各部门:
根据《台州学院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暂行规定》(台学院发〔2008〕8号)规定,对聘用的编制外合同工进行年度考核,现将2012年度编制外合同工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在岗并签订聘用协议的编制外合同工。
二、考核时间与方式
1、2013年3月6日前各用人部门到人事处领取考核材料,并布置考核任务。
2、2013年3月15日前各部门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根据其平时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良率不得超过本部门编制外合同工总数的80%,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3、2013年3月19日前学校召开编制外合同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附件:台州学院编制外合同工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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